最近的「搶救職棒、搶救國球」的座談會討論的內容,引起很大的波瀾,不少的球迷都是罵聲連連,不少的媒體和部落客也發文痛批,原先我不太喜歡在文章批評,但是,有關旅外球員簽約金過低,將限制在釋出後回中華職棒打球的部份,也決定來熱血一下了!
九月十日自由時報「出去真的有比較好嗎?」一文中提到:前國家隊總教練、文化大學棒球隊總教練陳進財舉例說,曾有台灣球員簽約金才10萬美元,結果在小聯盟1個月領1000美元(3萬多台幣),一待6、7年,萬一受傷還要自己想辦法。
在看到這段文字之後,我一直在想這個例子的球員是那一位,依照陳總教練所說,在美國打球超過6、7年以上的球員只有陳金鋒六年、曹錦輝八年、王建民八年、郭泓志八年、羅錦龍七年,這幾位的簽約金都遠遠超過十萬美元,並且薪水的部份遠遠超過每月1000美元,以上這些資料,很多球迷都能如數家珍的背出來,相信陳總教練只是一時記錯數字,舉錯例子。
在同一篇報導中也提到:陳進財表示,他看過太多例子,有國外球隊要,就急著出去,也不管簽約金價碼,更沒有衡量自己條件,結果在美國小聯盟載浮載沈,沒有發展,也沒有受到重用,更糟的是可能被操得一身傷,嚴重影響未來前途。
提到受傷,很多球迷都知道,大多數旅美球員的傷痛史是未出國前就已經埋下因子,當然,也有球員是到美國小聯盟的比賽之後才受傷,不管是先前埋下的未爆彈或是小聯盟比賽中受傷,球團對於受傷球員的照顧絕對超過陳總教練的認知。
我曾多次在現場看到球隊防護員如何照顧受傷球員,在球隊中,只要防護員認為球員的傷勢未完全康復,就算球員是不可缺少的戰力之一,總教練也不能派他上場,至於防護員對於康復的標準在那兒呢?舉個例子:去年看到有個球員被球 K 到大腿,有紅腫,在治療兩天之後,已經不會疼痛,但是,用手觸摸仍有一點點腫起來的現象,防護員依然不准球員上場比賽。這只是一個很輕微的小傷,更何況是其他種類的受傷呢?
至於嚴重的受傷,球團整套的檢查和必要性的治療,以及康復後逐漸加強強度的復健比賽,種種的一切,在很多球員的例子上都能看到,相信陳總教練只是一時忘記罷了!
九月八日自由時報「救職棒 洪總開兩帖藥」一文中提到:洪一中強調,訂定這樣標準也是保護球員,否則國外球隊隨便出個價錢5萬、10萬美元,不但貶低球員身價,而且太廉價也不會好好保護球員,「好比一支1萬多元的名牌筆,使用完一定小心翼翼保存,若是5元、10元的原子筆,會好好愛惜嗎?」
球員是球團的財產,錢都是花在刀口上,當然球團會因為球員的素質和潛力給予不同的簽約金,但是並不會因為簽約金較低而不照顧球員,或許在生活條件上,球團能幫助的有限,但是只要是在球場上發生的事情,球團都能照顧的妥妥當當。
球團如何照顧球員呢?先從上場比賽來說,投手的分工和保護,相信看慣美國大聯盟比賽的球員都很清楚,這樣的分工並非只有大聯盟如此行,小聯盟也是一樣分工,並且對於先發投手的限制更是嚴格,在球數限制下,不管在什麼狀況,投手球數到了,就是換下場休息,後援投手也是一樣,先發投手有投一休四的規律,後援投手一樣有投一休一或休二 (依前場用球數來決定),甚至在兩隊打長局數延長賽時,所有的投手 (包括已上過場或是還在休息日程內) 都用光的狀況下,總教練會挑選有投球經驗的野手上場投球,身為捕手的武昭關就曾經兩次登板救援過;在野手的部份,固定的先發野手,仍然會安排輪休的機會,以免長期征戰而造成疲勞性受傷。如過勉強要說球團沒有好好照顧球員,那就是重點球員上場的機會遠比其他球員的機會要高,即使他的狀況非常的不好,而這點可以從簽約金多少看出一些分別。
這場座談會還有很多另人驚訝的言語,有興趣的球迷朋友可以參考延伸閱讀的連結,我只舉兩位總教練的談話來做例子,在棒球這個園地裡有很多人在關心,很多事情、很多觀念、很多想法、很多做法,你知道,我知道,球迷知道,球員知道,就是有一群人不知道,是資訊缺乏而未知嗎?可是這群人可是兩隻腳都在棒球圈圈裡,比起你我來說,可能連半隻腳都踏不進去棒球圈圈來的多;是無知嗎?我不知道,反正他們也不會去想這個問題,十年以後,或許很多現今旅美球員都回台灣了,或許他們帶回很多新的觀念,或許他們從此不再打棒球,但是,這群”不知道”的人真的在乎嗎?我也不知道!
延伸閱讀:
沒錯..我要是留在台灣…還有機會KKK嗎?一群腦殘的台灣教練…
唉….一群”國家級”的教練竟然講這些話….
笨蛋…重點是環境..不是簽約金!!!!
腦殘中職
只會殘害選手
陳建輔無緣無故被解約
賴俊男受傷還要上場
操選手打嘴砲台灣最會